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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性皮炎的诊断依据有哪些

时间:2011年04月25日点击数:发布来源:北京京城皮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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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性皮炎的诊断依据有哪些?接触性皮炎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炎症性皮肤病,虽然它不是很严重的疾病,但是患病后如不及时诊断治疗,则会影响到患者的健康,那么接触性皮炎的诊断依据有哪些呢?

接触性皮炎的诊断依据有哪些

接触性皮炎的诊断依据是:

1、本病在发病前患者一般都有明确的接触刺激物或致敏物史。

2、其损害常局限于接触刺激物或致敏物处,严重者也可蔓延至其他部位。

3、其损害的形态与接触物的性质、接触时间长短等因素有关,如是过敏物引起的,则以边缘清楚的红斑、丘疹、水疱为主,也可发生自家过敏。而刺激物引起的则以红肿、水疱或大疱、糜烂等损害为主,甚至还可导致皮肤坏死。

4、患处有瘙痒、烧灼感,严重者还有痛感,部分患者还可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

5、本病有自限性,如果除去原因并且经过正确处理,其损害可在l-2周内逐渐消退。

6、致敏原皮肤斑贴试验为阳性。

接触性皮炎怎样确诊?想必大家已经了解了。更多的疑问,请预约:010-64888999,北京京城皮肤医院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为您预约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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